2006年6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浙版新交规实施一周扫描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张红鸣

  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从实施当日起,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“蓝盾”集中行动,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来看,仅6月1、2日,全省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案件70808件。
  记者注意到,在这些被处罚的违法案件中,有相当一部分已是老生长谈的问题,比如酒后驾车。当然,也有一部分是随着新《办法》实施而出现的新问题,比如获得驾照未满一年的新手没有悬挂“实习”标志等。

  装电子狗超速 掩耳盗铃被罚
  “我装了电子狗,你们是不可能拍到我超速的!”花了上千元,装了“电子狗”,原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大胆上路的上海司机宣某,因超速违法行为被湖州南浔交警查处时,还一直振振有辞。然而在铁的事实面前,他低下了头!
  6月2日上午9点45分,一辆车牌号为“沪EC8767”的上海过境小轿车,在318国道一处限速为60码的路段超速行驶,被移动雷达测速仪拍到,南浔交警二大队民警陈夏平在南浔收费站将其截停时,驾驶员宣某竟口口声声称其车上装有CF“鹰之眼”反测速装置(俗称“电子狗”),是不可能被拍到的!
  随后民警陈夏平向宣某出示证据。然而更令宣某没有想到的是,南浔交警在对其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,还按照新《办法》第77条第一款第9项、第二款之规定,强制拆除收缴其“电子狗”,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。

  超载老问题 处罚更详细
  6月2日下午4点40分左右,一辆牌照为“浙A-G8371”的客车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西兴路口因超载被民警查获。
  经查:该车核载23人,实载32人,超载9人,超载20%以上。该车从萧山友谊小学接送学生到滨江区西兴镇,车上乘客全部是萧山友谊小学三至六年级的学生。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该违法行为被查实后,他们按规定对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,并根据新《办法》第80条规定,对驾驶员汪某进行处罚。

  骑车打手机 被罚20元
  6月3日下午,一位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打手机的王先生被温州龙湾交警拦了下来。王先生感到很纳闷,因为自己既没有闯红灯也没有骑车带人,不知何故会被交警找上。
  其实,王先生一边骑车一边打手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《办法》第50条第四款的规定,民警对王先生处以20元的罚款。

  货兜里载人 被罚没商量
  6月2日,宁波象山交警大队民警在象山西线进行巡逻时,忽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有可疑迹象,上前检查时,发现在正三轮摩托车车厢内有2名乘客。
  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,正三轮摩托车司机廖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《办法》第45条第二款的规定,根据新《办法》第75条的规定,对司机廖某处以了100元的罚款。

  不系安全带 纠错未处罚
  6月2日,宁波江北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人民路执勤中,发现车牌号为“浙B20297”的轿车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,民警在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时,忽然发现这辆轿车还安装了“电子狗”装置。
 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该车驾驶员胡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《办法》第48条第一款和第77条的规定。由于胡某认错态度较好,所以对不系安全带这一违法行为,民警没有进行处罚。而对于安装“电子狗”这一违法行为,宁波交警部门对其处以了200元的罚款并没收了“电子狗”。